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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发出通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

作者: 时间:2015-12-31 点击数:

  

(来源于贵州省纪委网___安顺市纪委发布)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全市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压实主体责任 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政治责任,把节日期间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毫不松懈、持续发力。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传导压力;要抓好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要搞好正反两方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支持鼓励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监督;要统筹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重申“九个严禁” 令行禁止不触“红线”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切实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通知》强调,节日期间,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送红包、宴请;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加强明察暗访 监督执纪“零容忍”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坚持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沿,立足抓早抓小,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针对“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创新方式方法,瞪大眼睛深挖细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坚持“一案双查”,凡是查处的“四风”问题都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不断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为营造风清气正环境、建设美丽安顺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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