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处、室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切实维护党员领导干部良好形象。让《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以下简称“《禁酒规定》”)落地生根,现就执行《禁酒规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任务要求早落实
《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出台后,学校全文转发了《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要求各部门及时传达贯彻落实。
自2017年9月1日起,校属各部门在公务活动中特别是在公务接待中坚决对照执行《禁酒规定》,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格厉行节约,狠刹“吃喝风”,坚决遏制“舌尖上的腐败”,切实做到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各部门要对本部门贯彻落实《禁酒规定》亲自抓,特别是对本部门公务接待活动亲自过问、严格把关,确保本部门干部职工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
各部门对已购买的酒类和数量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封存,并填写《安顺学院库存酒类情况统计表》(附件)报校纪委备案,无库存酒的部门实行零申报。
二、宣传教育,不留死角全覆盖
各部门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及教职工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理念。通过深入学习,领会《禁酒规定》出台的背景依据和目的意义,准确把握《禁酒规定》适用的对象、公务活动的范畴、全面禁酒的范围以及违规行为处理的依据和方式。充分运用有效载体,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等方式进行全方位、高频次的宣传,并与党纪党规的学习结合起来,切实绷紧严守党纪党规这根弦,扎紧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确保“禁令”落实到点,落地生根,不留死角。
三、督促检查,严格问责
各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自查自纠力度。校纪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贯彻落实《禁酒规定》情况的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开具其他发票入账、转入内部食堂吃喝等玩规避、搞变通的行为。
对违反《禁酒规定》的个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执行《禁酒规定》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频发,或者因发生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影响的部门,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特此通知
附件:安顺学院库存酒类情况统计表
安顺学院纪委(监察室)
2017年9月8日